集團公司安排部署2009年度資產收益收取工作
2010-03-15
為加強資產收益收繳管理,維護法人資產所有者權益,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近日集團公司就做好2009年度資產收益收取工作作出部署。
按照集團公司要求,各全資子公司申報利潤收入,各控股及參股子公司申報股利、股息收入。利潤基數按照凈利潤減去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,并扣除按照《企業財務通則》提取的不超過凈利潤10%的法定公積金后的數額計算。利潤分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10%。各單位在擬定利潤分配或股利、股息分配方案前須向集團公司匯報有關情況,與集團公司溝通后,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制訂利潤或股利、股息分配方案。
資產收益收取有利于集團公司調節資金使用方向,促進集團公司資產優化配置,進一步增強集團公司的競爭力。